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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人才处
  • 发布日期:2024-06-14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4614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政〔2024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活动,保证我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科技厅对20213月公布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奖〔202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政〔20245号)。

二、主要内容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政〔20245号)771条,包括总则、评审标准、评审组织、提名和受理、评审与授予、异议与监督、附则。

三、主要修订情况

在原细则内容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删除、新增、调整修改,合计删除2条,新增5条,调整修改32条。

1.突出科技成果的原创性引领性。按照《奖励办法》各奖种奖励对象和条件,对《实施细则》中各奖种评审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突出成果的原创性引领性,同时与《奖励办法》保持一致(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强化科技奖励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项目、重大工程项目评定标准中,增加了研究成果面向国家或者我省重大战略需求的导向。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评定标准(第二十六条)。

3.完善提名要求和提名者条件。进一步明确提名者条件和不能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情况(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四十一条)。

4.完善评审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增加涉及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初评程序(第四十八条、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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