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68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长庭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基于“科技小院+科研基地”的模式,引领高寒牧区高质量发展》(第1368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我省科技小院建设。我省现有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19个,“四川省科技小院”30个,主要涵盖水稻、马铃薯、特色水果、中药材、蜂蜜、生猪等行业领域。大力推广“科技小院+科研基地”服务模式,组织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研究生等常驻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2022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科技小院建设的通知》,出台了《四川省科技小院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科技小院的申请、推荐、认定、考评
和退出等全周期规范管理体系。目前,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已建成得荣树椒、乡城高原水果、汶川中药材、西昌苦荞麦、会理烟草等科技小院,开展长期性、针对性科学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示范,为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已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桥头堡”。
二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以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为核心和纽带,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实施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制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站点支撑,引导入驻科技小院开展科研攻关,联合当地人员参与建设科技小院。落实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110余项,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面向脱贫地区等选派“三区”科技人员,组建160余个服务团,围绕科研攻关、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下沉式开展组团式、点对点帮扶;引进特色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下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加强基层人才待遇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政策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等特殊倾斜政策,落实和完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乡村一线干部人才的薪酬待遇,鲜明实干实绩导向,支持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才扎根乡村一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三是推动政产学研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科创赋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科技小院、科研基地与相关企业和合作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当地特色产业优势,科技小院、科研基地平台优势,企业、合作社市场优势,基于科技创新、科研攻关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研发和市场销售等工作,推动“科技小院+科研基地+企业+家庭农场”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可持续服务四川高寒牧区科技小院发展新局面,助力政产学研融合发展。截至目前,科技小院已帮助各地解决产业发展难题20余个,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80余个,申请各类专利30余项,培养研究生及农业技术人员30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建设。根据地方特点,进一步推进高寒牧区产业针对性“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建设,开展生态水文、气候变化、草地畜牧业、退化草地恢复与管理、种质资源、动植物保护等多角度科学研究,提升科技小院功能性,加强“科技小院+科研基地”的科技赋能模式,利用科研院所的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渠道,吸引科技人员入驻科技小院,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科学普及等工作。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及高寒牧区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推荐申报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
(二)强化政产学研融合,助力高寒牧区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共同推动四川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高寒牧区的新产业、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科技小院和科研基地为载体和纽带,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相关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推动“科技小院+科研基地+企业+家庭农场”融合发展模式,打造高质量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助力高寒牧区高质量发展,融合提升草地生态系统“五库”功能,合理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彭骁阳;联系电话:028-86781773)